女青年被狗追赶受惊摔伤 犬主赔偿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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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1:47 法制晚报 | |||||||||
一对男女朋友吃晚饭后出来遛狗,但是没有使用绳子牵狗。一女青年路过他们时,小狗叫了几声,女青年被吓得跑了起来,不小心摔倒在地,把脸挫破了。 女青年要求狗主人赔偿医药费、损失费2万元。两名犬主不答应,只同意按照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证金额赔偿。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女青年打了110报警电话。
西城公安分局丰盛派出所赵所长接到报警后,为双方进行了耐心地调解。 女青年说自己是某公司业务员,每天都要见客户,脸受伤后许多工作就无法做了,还要请假,所以要2万元损失费。犬主认为女青年要价太高。而且狗只是叫了两声,既没有追她,也没有咬她。赵所长建议,女青年先治疗,等伤好后看医药费花了多少,误工费总共有多少,再作决定。同时教育犬主遛狗时一定要拴犬绳。 一个月后,在赵所长的调解下,犬主赔偿了女青年医药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8000元。 文/记者 王媛媛 通讯员 石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