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骗货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2:04 新闻晚报 | |||||||||
郑建华马晓娅 晚报讯 某公司职工丁华东辞职后,仍以公司名义与他人洽谈定购货物,骗取钱款,近日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现年28岁的丁华东曾受过高等教育,几年前从江苏镇江到上海,在某贸易发展公司工
今年3月5日下午1时许,丁隐瞒其已辞职的事实,仍以该公司纸张部销售主管的身份与原客户某商贸公司洽谈业务,并要求其将订购的白卡纸货款交给他。丁在收取该公司现金人民币7700元后逃逸,将所得赃款用于支付房税及挥霍。 经查,丁华东还于同年1月,利用职务便利,将上海某印务公司支付给该公司的转帐支票7000元,通过另一家公司兑现,非法占为己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