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儿改随母姓 父拒绝抚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2:40 今晚报

  本报讯只因为母亲把儿子的姓改了,父亲不同意再增加给付抚养费,为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塘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今年8岁的韩韬自2000年父母离婚后,随母亲一起生活,父亲魏某按照约定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然而,随着韩韬年龄的增长和学费的增加,其父魏某每月给付的200元已不能满足韩韬的生活和学习需要。为此,韩韬的母亲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再次起诉,要求魏某增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荣誉时刻共享辉煌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加给付抚养费至350元并承担教育费的二分之一。

  对此诉讼请求,韩韬之父魏某表示坚决不同意,他认为自己与前妻离婚时孩子名叫魏韬,而如今前妻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孩子的姓,除非孩子改回原姓,否则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韬系魏某婚生之子,二人具有自然血亲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除非一方死亡或父母合法送养孩子,二者相互之间的抚养、教育、赡养等权利义务不能终止。因此,虽然韩韬之母离婚后变更孩子姓名,魏某仍然应当承担抚养义务。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孙启明郭玉鑫)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