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40个市场率先食品准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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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1:19 辽沈晚报 | |||||||||
准入对象: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鲜畜禽产品 百姓安全:工商部门与经营者皆检验食品“出生证” 本报讯记者葛红霞 实习生张双一报道 辽宁省工商局率先选择40个市场实行食品准入,这意味着米面油、酱油醋等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必须严格“验身”后方能进入指定市场。
省工商局已向全省各市下发了准入制的通知,在首批的40个市场中,沈阳有6处,大连有10处,其他城市各2处。到明年年底,全省所有县以上的封闭市场都要强制性地推行食品准入制。 我省实行准入制的商品对象为: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鲜的猪肉等畜禽及其产品,一些定型包装的熟食品也在其列。全省大规模的准入制除了包括零售市场,批发市场也包括在内。 为了保证准入制的长期有效推行,省工商局出台了一系列的硬性规定。最突出的当数市场巡查制,工商人员将反复检查进入市场的商品“来源”证明,常规检查外还将不定期地抽查,从而将不合格食品“拒之于市场外”。另外,严格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也将启动。经营者在首次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而且要复印下来保存。再次进货时,相关证明也要索取并复印保存。 通俗地说,准入制就是商品进入市场需要提供合法的来源证明,自己生产的,要有自产证等相关证明;批发来的,要有正规的发票和收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的粮食都要有检验证等。对于老百姓来讲,到实行准入制市场购买一些产品,假冒伪劣的几率几乎为零,因为各级工商部门已经先期替您检查一遍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