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学生唱主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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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2:2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黄继抗通讯员田德泉 “嘭!”随着一声法槌声和“法官”的口令,台下立马安静下来。“现在请原告代理人陈述案情和诉讼请求……”昨天上午,浦东上钢街道济中居委会内,模拟法庭正在开庭。正面的墙壁上挂着国徽,国徽下是两张桌子拼成的审判台,台上坐着3名中学生模样的“法官”,审判台两侧的桌子旁分别坐着“原告”和“被告”,台下则是旁听的居民和中小学生。
今年5月24日傍晚,两名学生在小区内踢球,导致一辆正在行驶的残疾车车翻人伤、足球被压坏,此事经居委会多次调解方才了结。暑期放假后,为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高学生的知识面,同时结合小区内的实际情况,居委和街道司法科干部一合计,以此为案例在小区内开设一次模拟法庭,由学生分别担当不同角色,组织其他学生和居民旁听,“审理”此案。于是,司法科干部找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居委会组织学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然后分派角色。经过近半个月的学习和4次演习,昨天上午正式“开庭”。由于此举新颖、有趣,因此,旁听席上黑压压地坐着30多名学生和居民,当然还有“导演”。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陈述了案情后说: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者生活补助费等,此案的诉讼费也应由“被告”承担。“被告”马上反驳道:足球是踢在小区道路的边上,是驾车人行驶不当自己撞上足球的,因此我们不但不应该赔偿,“原告”还应该赔偿我们的足球…… 最终,“法官”宣判应由踢球者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审判结束后,由此案引申出来的问题成了争论的焦点,旁听席上的学生谁也没法说服谁,最后只好请教司法干部。经过点拨,学生们才觉得这样的结案有理。并纷纷议论“这个教训要记牢,以后踢球、溜冰不能在小区的的通道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