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颖皇甫解除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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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4:37 北京晨报 | |||||||||
皇甫:投入巨大精力,身心俱疲 饶颖:毕竟他帮过我,好合好散 晨报讯(记者颜斐)饶颖与其代理律师皇甫大卫的二人联盟终于解散。记者昨天从两人处证实,他们早在本月初就解除了代理合作关系。在结束与饶颖的代理协议后,皇甫大卫很快又投入到婉容胞弟的维权之战中。他是否会如之前所说,马上起诉赵忠祥?皇甫回答说,起诉状早已写好,何时递交到法院还要和律所商量,因为官司一旦启动就要百分之百胜诉
自从成为饶颖的免费代理律师后,皇甫大卫的名字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两人的联盟也经历了争吵后欲解体又冰释前嫌的过程。对于最终解体,皇甫解释说,是因为之前投入的精力太多,已经身心俱疲,想从此彻底淡忘此事。另外,饶赵案很快会有结果了,考虑到饶颖的另一位女律师业务能力也很强,相信她能维护饶颖的权益,所以就打算退出了。 关于有媒体报道说,皇甫大卫出于良心和道义上考虑,将公布饶赵案的真实内幕,皇甫大卫表示,尽管他所了解的事情原委和有些报道确实有出入,但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他不方便公开。 皇甫的言外之意让饶颖感到疑惑不解。她告诉记者说,她为此已经跟皇甫通了几个电话,问他所谓的“内幕”是什么意思?是她和赵忠祥之间的,还是皇甫和赵之间的。而皇甫的答复是他也说不清。“毕竟他帮助过我,好合好散吧,我也不想说他什么。”饶颖说,皇甫昨天还让她到律师事务所去看指控赵的起诉状,还准备让她当证人。她目前还没有去看。皇甫说过,假如到了他不得不公布真相的时候,他也会征得司法局的认可。对此,北京市司法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规定,律师不得泄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保密信息,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律师只能公开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的信息、已经他人公开的信息或者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能无辜地被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时,律师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委托人的相关信息。市司法局没有批准此类事件的权限,而且,如果涉及保密事项,司法局也不可能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