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行中升商场被“原汤化原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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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5:20 时代商报 | |||||||||
准备转制出售,打算进行竞投,却被职代会“做主”卖给职工们———北行中升商场被“原汤化原食”了? 一家集体企业准备转制出售,企业的内部职工联合起来,组成了众多摘牌人中的一家参与竞投。然而企业却通过职代会,使本该按规定进行的竞投“流产”,自己确定了本该由竞投决定的受让方,最终,企业被职工们“原汤化原食”了。自卖自买,“特殊”的摘牌人
沈阳市北行中升商场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该企业通过职代会决议:将企业拿到沈阳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出让底价563.44万元。在6月22日到7月1日的有效期内,共有4家购买人通过了初步认证,取得摘牌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这4家摘牌人中,有一家的身份很特殊:这就是由该企业的82名职工合伙组成的。当其他几家摘牌人筹措资金,制订参与竞投的各种方案时,得到的消息却是:北行中升商场已经卖了! 决定是该企业职代会于7月16日做出的,职代会对已经获得沈阳产权交易中心认可的4家摘牌人资格进行了再次认证,结果确认该企业82名职工组成的摘牌人为企业受让方。于是,拍卖无法再进行。不拍而卖,理由何来 按规定企业既然已经拿到了沈阳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就应该按照产权交易的规则,按市场的方式来运作,职代会就不该干预竞投的事情。不通过竞投,兜里揣着1000万,却无权参与购买标价才500多万的商品(企业),已经获得参与竞争的资格也被企业职代会否决,并且“内定”了受让方,接到通知的其他摘牌人不干了。 记者与沈阳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人士取得了联系。对方告诉记者,当初在到该部门挂牌出售时,出让方提出了8点要求,其中有一条就是,摘牌人的资格最终由该企业的职代会确定。这便是该企业职代会自主确认了企业受让方的依据。 按规定,区属企业,应该由区产权交易代办所和出让方,共同对摘牌人的资格进行确认,然后由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投。而“北行中升”召开职代会,确定由本企业82名职工联合组成的摘牌人,是惟一有资格参与竞投行为的,这样,本应该按程序进行的竞投“流产”了。职代会能否凌驾交易规则? 那些被排除在门外的摘牌人,对这样解释却并不能完全接受。记者得到证实,在接到取回5000元保证金通知时,一位来自新疆的摘牌人表示非常不满,但后来又取走了保证金,而另两家则干脆就没有来取过钱! 没有取钱的一位摘牌人告诉记者:“如果企业职代会能决定把企业卖给谁,那当初就不应该到产权交易中心来挂牌。既然来了,就该遵守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则,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的交易’。自己职代会来确定人选,这样的‘竞投’方式我是无法接受。”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告诉记者:“国家体改委确实规定,集体企业决定转制出售的,在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售前的重大事项应该由职代会决定。但是,一旦决定出售并交给了拍卖行,在运作上就应该遵守拍卖行的规定来运行,职代会无权再干涉。各摘牌人的资格是平等的,职代会也没有权利通过内部决定来否决摘牌人参与竞投的权利。”见习记者 张威 实习生 刘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