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体验人民陪审员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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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20 华商网-华商报 | |||||||||
记者有幸被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昨日参与了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少年法庭一起预谋抢劫案件的“审理”。 审阅案卷防止先入为主 带着少许忐忑不安的心情,记者早早来到了少年法庭,想早点了解一下案情。这是一
案卷中的内容包括起诉书、被告人身份证明、报案材料、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抓获证明,所抢劫物品照片等。看着案卷,记者感到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记者将根据案卷以及庭审情况,最后来参与评议案件,参与决定被告人的刑期和罚金。 参与庭审体会法庭严肃性 法官身着黑色的法官袍,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被告人、辩护律师、法警、被告人家属在各自的位置上坐好。法官首先请法警给被告人打开械具,庭审正式开始。 少年法庭庭审过程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等。开庭后,告知被告人所拥有的权利,对被告人身份进行认定,公诉人宣读公诉书,被告人讲述作案经过、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每一项过程都在严肃、认真、符合法律程序和要求的情况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记者仔细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了解三名被告人在案件中的相互关系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从轻量刑的理由。 “你们不可能异口同声地说去抢劫,究竟是谁先提出的?”法官不断地就一些细节问题向被告提问。法官同时告知记者,如果对案情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因为本案的犯罪事实清楚,所以记者和另一位陪审员都没有提问题。 评议案件体现司法公正 休庭后,法官和本报记者及另一名陪审员就案件进行了评议。本报记者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并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完成了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此案将另期宣判。本报记者 许瑾 资料链接 人民陪审员制度 早在1954年,我国有关法律就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该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期间履行的职责有:审阅案卷材料;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开庭审理案件;参加评议案件。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只可以陪审第一审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