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员工也有人“撑腰”我市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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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徐棣军通讯员黄迅超实习生李想)最近,罗湖区新村工业区一珠宝公司规定“员工因病请假,扣除当月工资”,该工业区职工代表在巡视中发现这一不合理规定后,立即向该公司据理力争,最终迫使其修改了规定。这就是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在有效发挥维护员工权益的作用。昨天,市总工会在罗湖会堂召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试点经验,并向全市推广。
我市有2/3以上的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人数约占全市职工队伍的80%。今年初,市总工会把罗湖区作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试点。罗湖区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建立协商机制,组织职工与企业主平等对话,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协议,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以2000年4月在我市第一家成立区域性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的东门商业街区为例,1999-2001年,该区工会每年调解各类矛盾60多宗,随着街区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不断推进,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劳资纠纷逐年减少,2003年只有20多宗,比1999年下降了60%左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作者:记者徐棣军通讯员黄迅超实习生李想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