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房产纠纷市民多选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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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7:2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小南、通讯员孙茜报道:昨日从武汉市仲裁委获悉,市民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最常见的纠纷处理方式为约定仲裁。据统计,该委仲裁的所有纠纷中,41.2%是房屋买卖案件。 仲裁是国际上处理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其快捷、简便及低费用受到人们喜爱。武汉市仲裁委成立7年来,受理案件数达7043件,案件标的额88.7亿元。去年,该委受案数位居
该委负责人高顺龄告诉记者,目前该委仲裁案件达25类,除一般经营行为外,股东权确认、拆迁、物业管理等也在处理范围之内。 据了解,受房屋买卖约定仲裁处理的启发,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将在本月底之前,在全行业内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 据统计,除武汉市外,我省目前还有6个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建有仲裁机构,处理民商事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