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针管“擂肥”艾滋病罪犯领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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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0:08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通讯员 涂莉 吴艳)昨日,“湖北省首例艾滋病人抢劫、盗窃案”终审判决:艾滋病罪犯刘某获刑11年。 刘某现年24岁,10年前染上毒瘾,1999年被查出染有艾滋病病毒。 法院认定,刘某共抢劫4次,盗窃8次,他曾手持针管在街头“擂肥”。
去年10月,经公安部、省公安厅批示,武汉警方开全国先河,在距市中心40公里一处山脚下专门辟出临时羁押治疗所,对刘某进行关押,抽调7名民警看守。 今年6月,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昨日,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