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50万元市建委将对事故单位严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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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0:24 生活报 | |||||||||
本报讯26日,市建委召开哈市建设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决定对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各方责任主体采取严格管理和严厉处罚措施,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最高处罚达50万元。 据哈城乡建设安全监察站站长关海鸥介绍,8月份以来哈市发生多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为遏制伤亡事故多发的局面,市建委决定实施伤亡事故严格处罚制度。对未办理安全监督
今后没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可参与招投标,建设单位在投标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费用,这项费用不能作为竞价条件,市建委将在招标中严格控制,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