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帮人抢劫20元 锒铛入狱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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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1: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认识仅三天的“朋友”无钱开销,遂帮助其一同向他人索“要”得20元,认为这是小事一桩。8月25日上午,梅州市梅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案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8日下午3时多,22岁的张某到梅县嘉应西路某游戏机室打游戏,遇到了在这里认识仅三天的“阿娣古”(在逃)。囊中羞涩的“阿娣古”向张某借钱不成,便提议找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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