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土地爷被判十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7:39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8月27日消息 前天,原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龚志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追缴全部赃款。

  龚志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评估中为多家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9次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23万元、美金2000元。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荣誉时刻共享辉煌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除受贿外,时任上虞市地产管理所所长的龚志江于1996年上半年和会计董美娟、办事员杭森杨(均另案处理)共同谋划,采用收入不开票、不入账的方法,将由上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代收的应缴上虞市地产管理所的土地出让补交款12万元予以私分,其中龚志江分得7万元。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陈镇南陈新江胡睿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