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证报装电话骗话费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2:5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使用假身份证报装电话诈骗电话费。近日,郭某和吴某被顺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2003年9月间,郭某勾结吴某,在某电信局营业厅使用假身份证报装两部私人电话,作为公用电话使用,骗取电话费共计人民币20588.81元。2003年10月间,郭某又持该假身份证在另一电信营业厅,报装私人电话两部,以同样手段骗取电话费共计人民币7843.28元。
作者:李海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