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钱上竟要签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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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39 潇湘晨报 | |||||||||||
一种信任危机在长沙市外国语学校的学生中蔓延。昨日是开学报名的日子,学生们欢天喜地地来到学校报名交费时,却被老师告知,每张百元币上都要签上自己的名字。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相关人士指出,学校老师此举违反了国家关于人民币管理的条例。 学生缴费要在钱上签名 贺晓(化名)就读于长沙市外国语学校,这学期升入高二。昨日一早,她带着学费早早地赶到学校。看到班主任老师时,贺晓高兴地跑过去,准备把学杂费交给老师。但老师并没有立即收下学杂费,而是告诉她要先在百元人民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当时还以为是怕我故意把假钞交给学校,脸一下就红了。”贺晓说,看到周围的同学都趴在桌上往百元币上签名,她也没再说什么,坐下来在每一张人民币上一笔一画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昨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来到该校,只见各个教室的黑板上都写着报名和交费的相关事宜,在老师的指示下,学生们正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百元人民币上。 据现场一些学生和家长介绍,这种现象已经见多不怪了,以前也被要求这么搞过。无独有偶,记者了解到,要求学生在百元币上签名的学校远不止一两所,在有些学校这甚至已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学校称以此堵防假钞流入 不少家长对学校此举颇有微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说:“学校这样做,有可能是为了防止收到假钞,但应该使用验钞机等来把关。采取这种方式,是对学生的一种公开的不信任,容易给孩子们造成‘信任危机’,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对此,长沙市外国语学校办公室一位姓胡的负责人称,由于每年在收费时都收到过假币,为此,老师们才出此下策,以方便追查假币的来源。记者问:“这是不是学校统一的规定?”该负责人解释说,学校并没有这个统一的规定,但学校对此情况也是了解的。该负责人还指出,学校老师多,每人配备一台验钞机不现实。 此举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一位姓唐的负责人介绍,在纸币上写名字是对国家和人民币不尊重,更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这样做会造成大量残币的生成,也给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为只要纸币上有涂、画笔迹,则视为残币,须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 该负责人指出,如果是学校或老师在收费时,硬性规定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或者有其他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行为,银行有权将当事人的行为报告公安机关,并追究学校或老师的责任。本报实习记者 邓国梁 岳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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