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两食人魔性侵害女保险员后分尸炸食被判死刑 (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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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59 东方网 | |||||||||||||
检方在今年2月初起诉陈、广两犯,陈被求处死刑、广20年徒刑,历经9个月、法院7次开庭审理,前天宣判,法官认定,“本案是共犯结构,两人合谋犯案”。 法官表示,从犯案、藏尸地点在摩托车行,以及陈撕日历教唆广打电话等来看,陈是主犯。但广不但全程戴手套犯案,对受害者性侵害,事发后还神色轻松地拿走死者的计算机,不但是杀人共犯身分,凶残也不在陈之下。 食人魔杀人分尸事件簿 2003.12.07 广德强邀施女到摩托车行谈保险,与陈金火两人用绳勒昏、性侵害施女,并将她分尸。 2003.12.12 警方在摩托车行三楼水塔找到尸块、垃圾桶里找到砸毁的手机、陈的口袋里取出蓝宝石坠子。 2003.12.16 广被收押,供称在陈施压下,对施女进行性侵害。 2003.12.18 陈首次供称他吃了剐下来的肉,被外界封为“食人魔”。 2004.02.06 检方将陈、广两人起诉,分对陈求处死刑、广20年。 2004.04.21 警方挖开摩托车行屋后化粪池,寻获尸块、工作证件和衣物等。 2004.04.22 法医推定死者是在颈部遭切割,导致流血休克死亡后,被凶手肢解。 2004.06.02 陈精神鉴定报告出炉,陈形容吃人肉时,犹如“美食者”。 2004.08.26 一审宣判,陈、广两人均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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