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被判刑8年 一港商“汕头市荣誉市民”被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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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8: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艾青)8月24日,汕头市人大作出决定,撤消香港居民周勤华“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周因犯聚众斗殴罪,已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周勤华原系汕头市森洋厂房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香港森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等职。1999年8月,被授予“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周勤华因涉嫌聚众斗殴罪,于2002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25日被批捕。原潮阳市人民法院根据原潮阳市人
鉴于周勤华犯罪并被判刑的事实,汕头市政府根据《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有关规定,于24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周勤华“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经审议,作出了撤销其称号的决定。 作者:记者艾青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