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事件有了下文 一桩劳资纠纷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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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8:34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本报10日A18版《两女工双双要跳楼》报道如今有了下文。昨天,记者从外贸无锡印刷厂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这桩劳资纠纷通过调解目前已得到解决。 据该厂负责人介绍,该厂共有28名苏北打工妹,她们都属于临时性劳务工,工作是印刷品剥贴。去年,企业改制成股份公司。去年底,厂方与她们签订买断原用工关系的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清,不存在任何纠葛。这28名工人全部在合同上签字,从今年起,这些工
今年5月份,她们提出要求提高加班费。在厂方调解下,部分人离开另谋出路。潘某等5名女工提出退工后,因不满意厂方的补偿方案,偕同家属多次与厂方管理层发生争执。8月9日上午,其中两人上演“跳楼”一幕。她们向厂方提出8点要求,要求厂方重新结算5年的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劳动违约金等。 厂方提出到劳动部门仲裁,到劳动部门仲裁后,她们发现并没多大获益,重新和厂方谈判。经过谈判,厂方答应考虑按实际加班费支付工资,并支付她们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和补助,但对于她们提出的劳动违约金等要求不予采纳,5名女工对此表示同意。上周,双方签订了协议,现5名女工已离开该厂。 (鞠孜金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