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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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10 大连日报 | |||||||||
现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04年8月31日起,大连市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纳税人,其设立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个体工商业户除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市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的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构办理。
二、大连市国税局、大连市地税局将联合在同一地点向纳税人核发同一税务登记证件。 三、市内四区个体工商业户和县(市)、区纳税人的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事宜将另行通告。 四、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构的办公地点:大连市西岗区石道街迎春路2号 咨询电话:82185600特此通告。2004年8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