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私企业招调工入户门槛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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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9:5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烈一行昨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视察。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调整个体私营企业人才入户的相关政策,降低了“个体户”入户“门槛”。 该局近年在侧重引进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从政策制定上对个体私营企业人才入户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年的招调工政策又降低了用人单位立户标准,纳税从去年的10万元降低
我市的政策还规定,对于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在8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招调入户;立户企业中个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或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且任期一年以上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件的可免试招调入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件的可免试招调入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均在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和个人独资企业主,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招调入户。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