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宁波”二号行动下月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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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0:28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周静)从9月份起至12月份,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加强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宁波”二号行动。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全市建设“平安宁波”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徐福宁对“平安宁波”二号行动作了动员部署。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部分领域事故高发、多发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今年1到7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目前,市安监、计委、教育、公安(交警、消防)、建委、城管、交通、水利、贸易、外经贸、文化、卫生等部门,已根据建设“平安宁波”二号行动方案要求,针对各自特点,制订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平安宁波”二号行动方案 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进一步充实安监、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力量,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四到位”。 二、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采石场)、道路交通、建筑工程、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幼儿园)、“三合一”企业(即车间、仓库、宿舍合一的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企业自备发电机组以及高层建筑等各类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旅游景点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 三、公布、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过新闻媒体尽快公布今年上半年已经列入重点安全事故隐患名单但却尚未落实有效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够到位的单位名单。通过本次大检查,进一步确定一批市、县(市、区)两级重点事故隐患名单。真正做到“四个一批”,即关停一批、整改一批、重处一批和公告一批。 四、推广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在建筑、石化、交通运输、矿山、仓贮等行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人流、物流比较集中的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等单位启动实施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或聘任具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人员,负责从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制定出台《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六、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七、营造一种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公共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老年人、外来务工者和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市政协召开政情交流会 东南商报讯(记者俞苏伟)昨天,市政协召开“政情交流会”,邀请了100余名政协委员和11名群众代表,与市工商、质检、卫生、药监、贸易等部门负责人就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提出,现在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此,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后将在理顺体制、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 此外,许多委员和群众代表都提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和对非法行为的打击,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媒体的监督,因此他们要求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出台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