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我答:交通事故未经公安机关处理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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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0: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一个月前,我在路上行走时被一辆汽车撞伤,后被送住医院进行治疗,但是一直未报警,现在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请问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经交警部门处理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高云桂 高云桂:
根据你的情况,你不能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73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根据以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当事人如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交通事故双方不能越过公安机关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李涛王庆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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