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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宿马路酿惨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1:05 解放日报

  7月31日6时许,很多赶早出门的人发现,一名十五、六岁的孩子在虹口区天虹路上熟睡,头靠近机动车道的一侧。住在附近的苏老伯刚从他身边走过,背后传来一阵异常的声响。原来,一辆卡车的左后轮已从少年的头部碾过。闯了祸的大货车驾驶员急忙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发现,少年横躺在非机动车道上……

  经查,少年名叫吕德州,今年才15岁,初中毕业后随奶奶从山东来上海看爸爸,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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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炎热,为贪凉睡在住地附近的马路上,惨遭横祸。

  根据现场车辆和死者的位置来看,车辆是斜向逆行在车道内才致左后轮碾压吕德州头部的。据驾驶员小杨反映,他大清早运送一车黄沙到天虹路,将黄沙卸掉后就在路上原地调头,没想到压到了吕德州。

  就在这起事故发生后的第4天,又一起悲剧在安汾路上演。事故中丧生的少年名叫陈冬冬,安徽寿县人。与吕德州一样,都是刚刚初中毕业,来上海看望在沪打工的父亲,并随驾驶大货车的表叔罗明龙一起跑运输,结果死在表叔的车轮下。

  事故中受轻伤的小伟当时正与陈冬冬在一起。据他反映,这天他们随罗明龙驾车到江杨北路安汾路卸货,早上4时回到工地。在等卸货期间,小伟和冬冬先睡在旁边的草坪里。太阳出来后,两人就移到车下睡。罗明龙启动车子时,并不知道两人正在后轮下熟睡,车行了二、三米,听到喊叫声,罗明龙才将车停下,而此时车轮已经碾过了冬冬的身体。

  警方对两起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后认为,虽然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死去的少年也须为自己睡在马路上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第二项规定,行人不得坐卧在马路上。在前一起案件中,驾驶员小杨因逆向停车,违章调头,且疏于观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尔后一起案件中,陈冬冬和小伟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但吕德州和陈冬冬毕竟还只是孩子,他们的家人在此之前,不但没有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提醒或劝阻,相反自己也在马路上乘凉睡觉,对孩子的死亡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详情请看今晚20点档上视新闻综合频道《第四焦点》)本报记者朱瑞华本报通讯员焦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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