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胃口越撑越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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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2:51 今晚报 | |||||||||
本报讯已是“三进宫”的男子陈某在轮渡上与人打架后,谎称厮打中丢失手机要求对方赔偿,然而在获得3000元赔款后,他又尾随至被害人家中,以不给钱就炸楼的恶语勒索20万元人民币。近日,塘沽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被告人陈某今年26岁,今年1月29日16时许,陈某在大梁子摆渡驾驶室内,因故与驾驶员张某及刘某发生争执。在争执中,陈某谎称自己携带的一部三星T108型手机丢失,向被害
2月24日晚上8点多,陈某通过他人找到刘某家,把刘某叫到楼下后,一张口就要20万元了事,并威胁称若不给钱就把刘某的家炸了。经过再三讨价还价,陈某将款额降到2万元,并要刘某次日交钱。后刘某报案,陈某迫于警方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查明案情后,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陈某在实施敲诈行为后,并未实际取得钱财即向公安自首,属于犯罪中止,可减轻处罚。同时,由于陈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结合本案具体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孙启明郭玉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