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举措:恳请法官家属签下“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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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3:31 汉网 | |||||||||
为监督法官8小时以外不从事违法违纪行为,江岸区法院今年初恳请全院干警家属签下“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协议书》。江岸区法院纪检组副书记陈红昨表示此举效果很好,该院至今没有一例法官违纪的事出现。 《协议书》约定,家属应监督法官不发生9种行为:不在家或辖地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接受当事人或代理人吃请等,对法官的个人收入及消费情况进行监督,对
纪检领导晚上7时至10时,打电话到法官家里“查岗”,询问法官去处,也成为了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办法。 昨日在江岸区法院召开的首次法院干警家属座谈会上,绝大多数家属都理解晚上“查岗”,而且都很支持、配合。“任何当事人来找,都坚决拒绝,否则后患无穷。”女儿在法院上班的张家汉向法院保证。法学专家认为此举值得商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石佑启认为,法院出于保证司法公正的出发点值得肯定,但做法值得商榷。 石佑启说,法院恳请家属监督、晚上“查岗”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来说限制了法官的人身自由,缺乏法律依据。 从加强廉政建设的角度长远来看,法院此举不能从根本上制约腐败,关键还是在制度建设。 (记者朱滨实习生李靓桢李盈盈)(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