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5辆“普桑”仅卖2.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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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1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殷学兵)3个月内盗、销5辆“普桑”的“汽车大盗”李让书,昨天被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罚金1.5万元。他说,他之所以专偷“普桑”,是因为这种车价格便宜好出手。 24岁的李让书来自安徽凤阳。2001年4月至7月间,他伙同顾友全、李让成等人(已判刑)出没于南京集合村路、雨花路、察哈尔路等地段,先后盗得5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销赃
因李让书偷车后自首,且认罪态度好,被法院从轻判处徒刑。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