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主任:做了假公证,还敢登报做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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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1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前不久,本市一家都市报刊登了一则美容产品广告。商家在广告中称其产品的效果已经市公证处公证,并刊出了公证号。可市公证处的公证员查对档案后发现,刊出的公证号是伪造的。昨天,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向记者感慨,假公证书泛滥,居然都上报纸了。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代表国家出具的最具证明效力的文书。正由于公证书独有的这种证
去年11月,市民郭培林向市公证处申请,要求撤销该处2002年作出的一份公证书。郭培林称,1995年,他将自己一套使用权房交给杨志英使用并保管。而杨志英却擅自把房子卖了,还办了公证。郭培林认为,公证处不该出具这样的公证书。 按郭培林提供的公证书编号,市公证处查出公证员为房保国。但房保国回忆半天,也没想起曾办过这宗公证。 公证处经仔细鉴别发现,郭培林提供的公证书虽保留了名称、编号、印鉴,但证词却不是原证词,而是用复印的手段“移花接木”而成。 今年4月,玄武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经侦查发现,杨志英卖房,郭是知情的,但后来杨嫌房子卖便宜了,就与郭串通,篡改了公证书。后来,郭跑到公证处,编出理由,想通过撤销公证书的方式解除买卖合同,把房子再次卖掉。 据公证处介绍,除了采用复印手段造假外,一些当事人干脆私刻公证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章,“按需”炮制公证书。 前不久,五老村派出所到市公证处核实一份去年9月5日出具的一份公证书的真伪。派出所提供的公证书是一份复印件,内容为一对夫妻同意将住房给侄子袁某,作为向李某借款7万元的担保物,并全权委托李某在袁某借款无法按期偿还时办理抵押手续。 公证处经比照发现,公证书上的印鉴、公证员的签名章都是伪造的,袁某利用伪造公证书骗了李某7万块钱。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星旅告诉记者,伪造假公证书,这种造假行为很可怕,它骗取的是人们的信任。制造假公证书,一经发现,造假者将承担刑事责任。但除此之外,当事人向公证处出具假证明,骗取公证书的行为,却让公证处头疼。因为,公证员即使发现申办人提供了假证明,也无权对其处罚。 目前,全市公证机构对“来历不明”或“疑似假证”的证明只能采取不予办理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却不可避免地“误伤”到了一些出具真证明的申办人。南京日报记者朱晓露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