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改嫁母亲法庭申诉索亡儿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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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1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建胜 实习生 付晶 记者 殷骏)小儿子车祸身亡7年后,母亲才知道另外两个儿子已经法庭调解,分割了小儿子留下的遗产。近日,这位改嫁多年的母亲向本市一基层法院申诉,要求获得亡儿的遗产继承权。 1974年,张惠珍的丈夫因触电不幸身亡。4年后,张惠珍改嫁到湖北,留下3个年幼的儿子,由孩子的爷爷王明刚抚养。此后,母子间联系很少。
1987年,王明刚去世,留下3间总面积为44平方米的私房。因儿子亡故,王明刚的两个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房产,他的3个孙子王海、王江、王波也代亡父继承部分房产份额。此后,这3间私房拆迁,他们获得了一套40平方米的安置房。 不久,两个姑姑将她们继承的房产份额送给王海。1997年,王海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这套房产予以确权。不过,王江、王波都表示不放弃继承。可是,就在此案审理期间,尚未结婚的王波却因车祸身亡。于是,王海和王江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王海获得该房产权,并补偿王江2400元钱。 但7年过去后,今年6月,已嫁到湖北多年的王海的母亲张惠珍突然告到法院,要求继承小儿子的遗产。可在诉讼过程中,她获悉两个儿子已达成调解,分割了房产。 张惠珍认为,她作为小儿子王波的合法继承人,却没参加当年的民事调解,自己的继承权遭到了侵犯。于是,她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法院已立案复查此案(文中人名为化名)。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