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被骗3人要跳七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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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00:43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苏琳) 昨天14时30分左右,读者黄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在大连市建设街小客站旁,3名男子坐在一居民楼楼顶准备跳楼,110、消防队均已到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3名男子在一幢七层居民楼的楼顶边,两人分别正坐、侧坐,看着天空一动不动,另一人正在回头,似乎正与人交谈。
“好像是因为要钱的事,我们领导已经上去劝说了。”一名建设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两个消防队员看着居民楼前的花坛发愁:“这里树太多,没有办法铺气垫。” 该居民楼的七楼有一个敞开的天井,旁设铁梯,3人就是从这里爬上楼顶的。几名消防队员、民警先后上去进行说服工作。突然,一红衣男子与一民警顺梯先后爬下,红衣男子正是欲跳楼的3人之一! 本报记者在对面的楼顶看到,在红衣男子下楼之后,另一男子也在民警的劝说下哭着站了起来,剩下的最后一人坚持不起来,民警慢慢到其身后,突然一抱,强行将他拉下楼。 “我们的血汗钱都被骗跑了。”红衣男子下楼后就蹲在地下哭出了声。他自称姓姜,与其他二人都是庄河农民,今年3月份,看到报纸上招商船船员的广告,便找到大连市内一家名为“宇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签下了用工协议书,对方承诺,3人各交纳2.2万元中介费,5个月之后公司为他们办妥各种商船证件,并把他们送上船。姜某只借到1.3万元,中介说钱可以以后补上。3人共交纳中介费4.2万元 姜某从兜里掏出一张3月3日与大连宇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称,甲方(宇洋公司)为乙方办理上船所需证件(全部为商船证),取得上船工作资格,所需要费用2.2万元,包括证件办理费用、培训费、负责上船等费用。现缴纳1.3万元,剩余9000元在上船之前补齐。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上有“合同期内,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上船,甲方负责退还所有费用”的字样,合同规定时间为3~5个月。落款有宇洋公司的财务用章及姜某的手印。 但姜某说,到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8月3日,公司仍称证件未办齐,3人不能上船,之后便一拖再拖,一周前,3人来到宇洋公司,经理说证件还差一些,3人索要中介费被拒绝。现在,3人所带的盘缠都已花完,事情仍无进展。于是,3人决定爬上中介公司对面的居民楼,若中介公司没有明确答复,便一起跳楼。 记者来到宇洋公司,一名年轻女子称经理不在,一切事情她都不清楚。 建设街派出所民警说,目前,所里将3人安排住下,并尽快与宇洋公司负责人联系,周一,派出所将尽力为双方调解此事。“如果调解不成,他们双方就只能依靠法律解决。” (线索奖:黄女士 4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