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与他人同居 男子吃醋欲杀“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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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0:20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刘辰张旭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辰张旭】一名男子发现分手女友与被害人同居而怀恨在心,深夜持刀欲杀害被害人,在砍伤被害人及前女友后逃逸。昨天上午,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年底,经人介绍,被告人胡某与女青年侯某相识,并曾同居,二人因多种原因分手。后侯某又经介绍与被害人马某相识并同居,被告人胡某对此心怀怨恨。今年4月2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胡某来到被害人马某与侯某的暂住处,趁二人熟睡之机,持刀向被害人马某的头部猛砍两刀,侯某惊醒后,被告人胡某又朝侯某头部砍一刀,后被告人胡某因惧怕被发现而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马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胡某查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在犯罪过程中,因惊醒侯某后惧怕被发现而逃离现场,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