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小伙子状告六旬老翁性骚扰 要求赔偿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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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0:37 浙江在线 | |||||||||
25岁的小喻是成都某设计院总设计师的专职司机,但他在该设计院干了仅两个多月就辞职了,据称,原因是难以忍受年过六旬的总设计师的无休止骚扰。昨日中午,小喻来到本报,诉苦说:“那段经历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我要求他给我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目前,青羊区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焦点自述
午休时他竟摸我的腿 “这几个月来,我经常感冒、失眠,眼睛一闭上就恍惚感到有人在抚摸自己,体重已下降了10多斤,开车时偶尔也会产生幻觉……”巴中来蓉打工的小喻今年25岁,皮肤黝黑,昨日下午2时,他在两个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本报。据小喻称,他于今年3月15日经人介绍进入成都某设计院,给66岁的总设计师黄忠(化名)当专职司机,月薪1500元。“他对我很好,连午饭我都经常在他家吃,直到3月24日中午,我才知道他为何要对我那么好。”小喻说,他那天躺在黄家中的沙发上午休,刚刚入睡就感到身上一阵痒痒,睁眼一看,黄正用手抚摸他的腿。 电梯里被他拥抱亲吻 “有时候车停下来等红灯时,他会趁机伸手过来摸我的手、腿,让我后来一遇到红灯就恐惧。”小喻说,这样的尴尬事除经常在车内、在黄家中发生外,还经常在只有他们二人的电梯里发生,小喻说:“他突然抱着我一阵亲吻,真的好恶心。” 今年5月31日,小喻辞职离开了该公司,他说:“当着少数同事的面,我要求他向我赔礼道歉。”在小喻出示的一张落款人为黄忠的《道歉书》原件中,记者见到了这样的字句:“喻××同志,由于本人个人行为不周,对你产生不当行为,对你造成伤害,请你原谅,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电梯里和家里的拥抱和亲吻侵犯行为。” 记者求证 设计师不愿细谈此事 今年6月中旬,小喻在咨询律师后向青羊区法院递交了诉状,除要求黄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外,他还要求黄公开道歉并承担诉讼费。 本月中旬,此案在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黄并未出庭。小喻的律师刘先生告诉记者,黄的骚扰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小喻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是侵犯了小喻的人格权,刘律师称:“我有多组证据证明,黄确实侵犯过小喻。” 记者随后与黄取得了联系,黄不愿细谈此事,对《道歉书》中的内容不置可否,之后,他将单位老总冯先生和代理人蒋先生的电话给了记者。蒋一直未接电话,冯则在电话中表示:“这事与公司无关。” 律师观点 同性间也构成性骚扰 多元律师事务所徐小中:我国法律目前并未对性骚扰进行明确的界定,我个人认为,同性之间也能构成性骚扰,我国某男明星因猥亵儿童而获刑就是最好的例证。这种行为在举证和认定上都非常困难,因为它多发生在侵权人与受害人一对一的情况下。这种行为肯定超越了基本的道德底线,轻者可视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处以拘留、罚款等,重者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等罪,将受到刑罚制裁。来源:华西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