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伙状告六旬老翁性骚扰 要求赔偿1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0:38 东方网 | ||||||||||
午休时他竟摸我的腿 “这几个月来,我经常感冒、失眠,眼睛一闭上就恍惚感到有人在抚摸自己,体重已下降了10多斤,开车时偶尔也会产生幻觉……”巴中来蓉打工的小喻今年25岁,皮肤黝黑,昨日下午2时,他在两个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本报。据小喻称,他于今年3月15日经人介绍进入成都某设计院,给66岁的总设计师黄忠(化名)当专职司机,月薪1500元。“他对我很好,连午饭我
电梯里被他拥抱亲吻 “有时候车停下来等红灯时,他会趁机伸手过来摸我的手、腿,让我后来一遇到红灯就恐惧。”小喻说,这样的尴尬事除经常在车内、在黄家中发生外,还经常在只有他们二人的电梯里发生,小喻说:“他突然抱着我一阵亲吻,真的好恶心。” 今年5月31日,小喻辞职离开了该公司,他说:“当着少数同事的面,我要求他向我赔礼道歉。”在小喻出示的一张落款人为黄忠的《道歉书》原件中,记者见到了这样的字句:“喻××同志,由于本人个人行为不周,对你产生不当行为,对你造成伤害,请你原谅,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电梯里和家里的拥抱和亲吻侵犯行为。” 记者求证 设计师不愿细谈此事 今年6月中旬,小喻在咨询律师后向青羊区法院递交了诉状,除要求黄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外,他还要求黄公开道歉并承担诉讼费。 本月中旬,此案在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黄并未出庭。小喻的律师刘先生告诉记者,黄的骚扰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小喻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是侵犯了小喻的人格权,刘律师称:“我有多组证据证明,黄确实侵犯过小喻。” 记者随后与黄取得了联系,黄不愿细谈此事,对《道歉书》中的内容不置可否,之后,他将单位老总冯先生和代理人蒋先生的电话给了记者。蒋一直未接电话,冯则在电话中表示:“这事与公司无关。” 律师观点 同性间也构成性骚扰 多元律师事务所徐小中:我国法律目前并未对性骚扰进行明确的界定,我个人认为,同性之间也能构成性骚扰,我国某男明星因猥亵儿童而获刑就是最好的例证。这种行为在举证和认定上都非常困难,因为它多发生在侵权人与受害人一对一的情况下。这种行为肯定超越了基本的道德底线,轻者可视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处以拘留、罚款等,重者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等罪,将受到刑罚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