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药单位建“信用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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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7:1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药店、医院等涉药单位,如果在使用和管理药品、医疗器械时违规,将被记入自己的“信用档案”。昨天,记者从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该局开始对辖区内的每家涉药单位建立一份“信用档案”,各涉药单位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都将被记入档案。 据了解,如果涉药单位因违规行为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罚,在日常监管中被发现有质
对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黑名单”制度,如果同一单位一年内有三次以上不良行为,将把该单位的不良行为向公众公示。(记者王芷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