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玄杰———日本旅游团发生惨祸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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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29 东方网-劳动报 | |||||||||
1988年3月24日下午4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傅玄杰的办公桌上响起。电话里,传来司法局负责同志的声音:南翔附近的铁路小站匡巷发生重大事故,一个乘坐此次列车的日本师生中国休假旅游团人员发生重大伤亡,要傅玄杰立刻设法到现场。 初春的傍晚格外寒冷,久雨的路基一片泥泞,惊人的惨祸,更令人揪心。没有人正式布置傅玄杰什么任务,但他明白,自己将参与此案的善后法律工作。于是,他开始收集、组
1988年5月26日,中国慰问团前往日本慰问伤员,傅玄杰作为首席法律顾问随团出访,任务是为谈判作准备。 当慰问团迈进设在高知县政府内的谈判会场时,看到日方完全是按照政府代表团的规格布置的:巨大的会场上摆着中日两国国旗,席位都是按官职大小依次排列。傅玄杰建议团长向日方提出,我们是民间谈判,其余铁道部、外交部及上海市外事办公室人员均为观察员坐在后席,希望日方也能作相应的安排。 日方一时难以理解,他们以为,中国是国家所有制,铁道部是国家机关,铁路局的行为自然是一种政府行为,赔偿也应属于国家赔偿,因此要求中方提供民间赔偿的依据。 傅玄杰早有准备,他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上面明确写着: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更有力的是,傅玄杰拿出了上海铁路局的企业登记执照。日方无言应对,只能重新排坐席。这实际上亦是对此案的性质作了判定和认同。 第一次谈判是当年6月18日,地点在日本东京。谈判中,重点是两个:适用哪国法律和赔偿金的确定。在适用法律问题上日方明显处于劣势,却又不肯让步,双方争执不休,谈判陷入僵局,不了了之。 第二次谈判在上海西郊宾馆举行。这次,日方不谈适用何种法律,只谈赔偿金。双方都作了让步,但能接受的数额仍相差数十倍之巨。日方律师情绪激动起来,突然站起来说:“你们中国人也太精明了!日本东京银座是世界上最贵的土地,但日本到中国来投资,地价比银座还贵。日本人到中国来,飞机票和酒店费用都加倍,而且到处要换兑换券,现在向你们索赔,却按中国人的待遇。中国人的门槛实在太精了!” “中国人的门槛实在太精了!”这话深深地刺伤了傅玄杰的民族感情。他站起来说道:“我倒想请问,二战以后,当美国驻日统帅麦克阿瑟军队的吉普车在东京街头压死一个日本人,是按纽约的标准赔偿,还是按照东京的标准赔偿?”话音一落,全场鸦雀无声,一阵长时间的沉默僵持。最后日方要求休会。 最后,历时一年,在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参加的航空赔偿《华沙条约》,确定了每个遇难者的赔偿金额为4万美元左右,大致是日方最初开价的十五分之一。摘自《开拓者的足迹———上海老律师风采》 郑颖(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