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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仍“赖”在儿童福利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48 现代快报

  江苏省政协委员张云云等人近日开展一项儿童福利院孩子安置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这些孩子普遍存在安置难的状况。

  调查统计显示,江苏现有市、区县两级儿童福利机构26家,在院弃婴和孤残儿童2677名。江苏儿童福利院内14周岁以上的大龄儿童及成年孤儿已达1053名,占在院儿童总数的40%,其中14-17周岁的104名,18周岁以上亟待安置的261名。目前,这些成年孤儿顺利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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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寥无几,而绝大多数仍“赖”在福利院。不少人由于身心不健全,缺乏谋生手段,下岗或离职后又回到福利院;有的白天在外打零工,晚上睡觉回福利院。

  日前,一名已离开福利院多年的大龄孤儿突然又回到南京市儿童福利院,要求给予住房并安排其吃住。像这样14周岁以上仍住在南京市儿童福利院的孤儿在册的有185名,最大的已经46岁,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龄孤儿数量在增加,滞留福利院的人数在增加,财政负担、管理压力巨大。

  然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孤儿们离开福利院后举目无亲,一无所有。不少人自暴自弃,沾上不良习气,偷窃扒拿,打架斗殴,甚至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调查表明,江苏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的比率远高于社会同龄人。

  江苏省至今对福利院孩子成年后的安置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张云云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福利院出来的孩子变成“问题少年”,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转入相应的福利机构供养;属肢体残疾的,安置在社会福利院;属智残的,安置在民政精神病院;对于虽有残疾,但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安置在福利企业或享受政府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政策,优先安排就业;对于身体正常的可实行指令性安置。住房方面,应允许其购买经适房或为其提供廉租房,建房资金可通过财政支持、福利彩票资金筹集解决。对就业后暂时失业或收入过低的,应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快报记者赵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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