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不养老父手头紧不是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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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5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安莉记者张素梅)老翁无人养,无奈跟子女对簿公堂。日前,动力区法院作出判决:成年子女不能因暂时“手头紧”而拒绝赡养父亲。 李年已过花甲之年,因与子女关系一般,近年来一直独居,其间儿女极少探望他,和妻子离婚后,日子更是孤单。李年时有病痛,又是农民,没有固定退休金、养老金,因此,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去年10月,李年把儿女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支付治病所花的费用,并要
一直照顾母亲生活的儿女称,他们现在失业,自身经济状况也很拮据;此外,姐弟俩自小没得到父亲的抚养教育,现在不同意赡养父亲。 动力区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李年的俩子女已成年,有劳动能力,法院支持李年的请求。但法院同时考虑到其子女目前均无稳定收入,同时还需赡养母亲,生活压力也不小,故确定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1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