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住户协商就拆迁 50位住户状告政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8:08 浙江在线 | |||||||||
杭大新村3.5万平方米的教工住宅在没有经过住户同意的情况下,被批准建造成经济适用房。今天下午,杭大新村的50位住户将上公堂,听听法官的决断。 上个世纪50年代建造的杭大新村住着500多户居民。2003年初,500多户居民突然被告知,自家的房子要拆迁,在2003年5月中旬前必须搬走。而实际上,自房改政策出台后,这些住户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自己买下的房子突然要被收去建造经济适用房,居民们纳闷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我们的,怎么可以不和我们协商就下达这个行政命令呢?” 为此,住户代表向国家、浙江省、杭州市等各级土地、规划等行政机关发出了300多封信函要求调查清楚事实,再做决定,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这50户居民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年7月将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建设厅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一起告上法庭。今天下午,西湖区法院将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住户说,听说建设项目是由浙发改投资[2004]144号文件规定下来的,但居民至今没有看到这个文件的具体内容。住户代表娄先生说,上级部门如果能尊重一下住户的意见,在作出建造经济适用房之前,与大家协商一下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来源:新民生报 作者:见习记者 孙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