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害案开庭 被告冷漠应对公诉人指控(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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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2:43 京华时报 | |||||||||||||||
赵公口孕妇被杀案昨天在北京市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蔡青并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护,他只希望快点审判。 今年4月19日,21岁的上海人蔡青在赵公口桥附近杀死了一名已有近7个月身孕的妇
-庭审 受害者父母索赔73万元 昨天上午9时40分许,蔡青被带入法庭,他面无表情,向旁听席扫了一眼,便迅速低下了头。 见到蔡青进来,被害者刘振洋的父亲死死盯着这个瘦小的男子,刘母则瘫倒在座位上,双肩不停地颤动。此次,他们共提出了73万余元的民事索赔。 刘振洋的丈夫薛先生昨天也到庭,他坐在法庭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他并没有提起任何民事索赔要求。 4月19日晚8时许,蔡青在丰台区赵公口桥附近的过街天桥下,对从此经过的孕妇刘振洋实施抢劫,刘大声呼叫,蔡青便抽出尖刀猛刺其胸腹部,并翻出她包中的1双运动鞋后逃离现场。刘振洋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两天之后,蔡青在崇文区天坛南门西侧抢一名女子的手机时,被群众抓获。当时,他身上还穿着沾有刘女士血迹的衣服。 此前的4月14日,蔡青在上海松江区入室盗窃时被70岁的女事主发现,将对方杀害。随后,蔡青流窜到了北京。 昨天,蔡青在上海犯下的命案中的被害者家属并未到庭,但委托代理人提出索赔14万余元。 被告冷漠应对指控 庭审中,蔡青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护,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3起犯罪事实和全部证据,蔡青都只是淡淡地称“属实”。 公诉人问及对刘振洋实施抢劫的动机时,蔡青的回答非常简单:“没钱啦。” 公诉人再问他是否看出来对方怀孕时,蔡青称看不出来。他说:“那时谁还注意看?” 公诉方问他为什么要扎,蔡青的回答是:“她叫。” 当蔡青最后陈述时,他只问了一句:“什么时候判?” 直至最后一刻,蔡青才吞吞吐吐地说:“我对不起受害者,对不起受害者家属。” 据蔡青交待,中专毕业后他一直没有参加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存款,有时候靠借钱过日子,有时则只能抢。对于自己的家庭,蔡青只字未提。 庭上,蔡青的辩护律师提出,蔡被捕后主动交待罪行,应该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表示在天坛南门作案只能以抢夺定罪。但公诉方坚持,在这一起案件中,蔡青也携带着刀具,应该是抢劫。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明确提出了严惩要求。公诉人表示,由于蔡青在抢劫时连连杀人,其中包括一名已有近7个月身孕的妇女,社会危害性极大,请求法院对蔡青酌定减罪的情节不作考虑。 受害者母亲哭昏庭下 11时左右,持续一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在蔡青被带出法庭的一瞬间,刘母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起来,她喊道:“我的女儿没有了,我的孙子也没有了。”随后双目紧闭,当场昏倒。其家属见状,立即将早已准备好的氧气管塞入她的鼻子里。 2分钟后,一名法院医务室的大夫拎着医疗箱匆匆赶到法庭,给刘母测脉搏量血压。她说,刘母是因为太激动才突然晕倒。 几分钟后,刘母终于费力地睁开了眼。随后,她在家属的搀扶下走出了法庭。 -案发地 赵公口桥周边环境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刘振洋被害地点,对此地人流量、周边环境及附近警力设施进行调查。周边居民大都表示,在经过案发地一带时缺乏安全感。 -周边环境:案发地是一座过街天桥下。天桥南侧为中国银行家属院大门,以东30米处是赵公口客运站的入口,车站每天都有多次往返上海等地的长途客车。车站旁边有超市、饭馆、旅馆。天桥北侧以东300米处是市矿务局宿舍区(刘振洋就居住在这里)。 -人流量:案发地在白天属于繁华地段,人流量很大,但人流多集中在过街天桥以南的路边。赵公口客运站最晚发车的5个车次发车时间为晚上7时30分,此后,附近的行人会明显减少。白天在天桥南侧和北侧,一般会有15辆左右的出租车等待拉客,但天黑之后这些车也会离开。 -灯光设施:在现场的人行便道东口以东20米处和通道西口以西5米处有一路灯。另外,在案发现场以南的南三环主路边设有路灯。由于受到路边树木及过街天桥的影响,事发现场的人行通道内在天黑时显得比较昏暗,而事发现场周围有一片路灯的盲区。 -警力设施:据附近居民介绍,在岳阳大厦前的拐角处曾经设有治安岗亭,每天有保安值班,但去年这个保安岗亭被取消。在赵公口客运站内设有警卫室,但据赵公口客运站的工作人员介绍,警卫室只负责客运站内的治安。除此之外,事发现场附近没有治安岗或报警亭。记者在现场3小时期间,未见到有巡警出现,据中国银行家属楼内的居民介绍,他们在该地段内未见过有民警巡逻。 -其他案件:4月21日凌晨2时多,即刘振洋被杀后两天,在赵公口桥向西的沙子口斜街内又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案。案发地距刘振洋被杀现场只有300米。当天凌晨,在当地居民的帮助下,警方先后将两名歹徒抓获。 -居民反映:住在东木樨园3号楼的杨女士说,由于天桥周围人员十分复杂,很多外地人在这里抢劫和偷窃,她天黑后都不敢出门,特别是在天桥下,光线十分微弱,街道的北边,即贴近居民楼处几乎就是路灯光亮的死角。杨女士说,在刘振洋被杀之后,她不会再在晚上从桥下经过。 天桥南边的住户王女士说,她每次下班都要经过天桥,如果不走天桥,就必须从赵公口桥下绕,但是,这样要多走四五百米。 -受害者家属 刘母悲痛至今难平 昨天下午4时,在被害者刘振洋的父母家中,记者见到了稍稍平静下来的两位老人。 4月19日晚上,刘振洋在父母家中一直呆到晚上近8时。“那天我看时间不早了,就让她在家里住下。”刘父说。但是,刘振洋坚持回家。当晚8时15分,刘父把女儿送上107路公共汽车。 晚9时,女婿突然打来电话说,他在车站并没有接到刘振洋。刘振洋的父母非常担心。10时左右,女婿再次打来电话:“爸呀!出大事了!”说完,女婿在电话里哇哇地哭。刘父赶紧问怎么了,电话很快被女婿旁边的一位民警接过去,告诉他:“没什么大事。”随后便挂掉了电话。刘父再给女婿家中打电话,但无人接听。 凌晨1时,女婿的母亲打电话过来说,刘振洋因为经济问题,在派出所里接受调查,但已经没事了,过几天就回来。 刘父说:“后来才知道,他们是怕我的冠心病,瞒着我们。”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刘母一直非常担心女儿,每天,她都要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自己对女儿的思念——— “2004年4月20日 晚11:25 未见回信” “2004年4月21日 6点45 未见回来” 第三天,眼看无法再瞒下去了,女婿才不得不把实情告诉二老。在知道实情后,刘母在小本子上记下的是这样的内容: “2004年4月22日,盼啊盼啊,姑爷打电话不让我上班,在家等到下午,车把我们接到友谊医院,才知道我的大女儿在19日晚8:40被杀害。” “2004年4月23日,最难熬的一天,眼泪流了没完,身边一直有人陪伴。” “2004年4月24日,我女儿就火化了,一丝青烟,把我的女儿带走了。” 刘母说,从那天以后,她已经拿不起笔写字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