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无一家房屋拆迁合格单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5:4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记者昨日获悉,在省建设厅公布的64家拆迁单位资质证书的名单中,竟然没有一家西安市的拆迁单位。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没有取得拆迁资质证书的单位将不能接受拆迁委托。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西安市没有一家拆迁公司具有拆迁资格。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即政府部门不再作为“拆
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先后审核批准了40多家专营、兼营房屋拆迁单位,其中西安市有20家左右。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拆迁工作范围的增加和拆迁中矛盾纠纷的扩大,我省审批的拆迁单位出现了多种不规范行为。省建设厅今年对全省拆迁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和审查,结果共有64家具有资质证书的拆迁单位,其中2004年以前审批的有35家,今年新审批的29家。记者发现,64家合格的拆迁单位中,西安竟无一家。 据了解,此次审查未获得通过的拆迁单位中,有的与拆迁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已多年未开展拆迁业务;个别的在开展拆迁业务过程中不按程序,不执行有关规定,违法违规行为较多;还有的没有参加资质审查。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