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空头支票 上庭催交购车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6:3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为讨要5万元拖欠的车辆购置税款,北京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处将北京新世纪保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北京首例追讨车辆购置税欠款纠纷。 原告北京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处称,该处是经政府授权的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机关。2003年新世纪保标公司向该处出具《代用户交纳车购税款资金保证书》,保证依法足额交纳税款。被告新世纪保标公司交付保证书后,向购车人收取车辆购置税,代替购车人到该
2004年6月9日,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处用被告交来的转账支票替用户薛某交纳一辆宝马的车辆购置税120513元。可当该处将支票交到银行时,被告知这张支票是空头支票。经该处与被告多次联系,被告于2004年7月19日交来了70513元,剩下的50000元拒不给付。 为保证国家税款的正常征收,该处只能起诉至法院。记者昨天打通新世纪保标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无法联系。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