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园”统称“森林公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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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7:0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关键胡名忠实习生李喜妮)到2010年,我市将拥有15个森林公园,全部归属市绿委办建设、管理。昨日记者从市绿委办获悉,《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已获市委常委会通过,并对全市林业发展做出规划。 据了解,我市从2003年开始,就计划分两个阶段规划建设15个森林公园。在将要新建的15个森林公园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6个,市级森林公园6个。
对“森林公园”的提法,有不同的看法,有人建议称为“郊野公园”。市绿委办认为,称“森林公园”管理上有《森林法》为依据,因此我市保留“森林公园”的提法。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关键胡名忠 实习生李喜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