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私自用卡车运走康熙诰命龟趺被控盗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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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7: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电(吴庆才陈涛)北京作为千年古都,文物古迹随处可见。眼见着国家三级文物——康熙三十八年诰命龟趺置于路边,郭某自称出于对文物的保护,用吊车和卡车将其运走。今天这名北京男子被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 二00三年三月五日,郭某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海淀区卫生学校南侧路边看见放置在此的国家三级文物康熙三十八年诰命龟趺,于是租来吊车,卡车将该文物盗走,运至北京市
在庭审过程中,郭某对其用吊车和卡车将文物运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检察院指控其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罪名有意见,他说自己并不是盗窃文物,而是对文物进行保护。郭洪波称现在的文物基本上散落在杂草从中,根本就没有人对其进行保护,自己是出于保护文物的心理才将龟趺运走的,因此不是盗窃。 检察院反驳了郭某的说法,公诉人认为现北京市的确存在许多文物散落民间而没有受到应有保护的现象,但是市民如若想要进行保护不应是私自进行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此外,郭某还因涉嫌偷税被检察院一并提起公诉。据介绍,郭某在承揽北京市公安局某处办公楼装修工程时,先后提供了九份伪造的发票,收取工程款三百三十七万余元人民币,从而偷逃国家税款共计人民币十一万余元。此外,在二000年至二00三年又先后偷逃国家税款十余万元人民币。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