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难获法院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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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0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黄先生以为店主答应替他看车,把8毛钱放在柜台上后就将助动车停在小店门口。助动车失窃后,黄先生将店主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7650元。日前,闵行法院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请。 今年5月20日中午,黄先生骑着助动车来到七宝老街送货。因为找不到停车点,黄先生将车推到了附近的一家店铺门口,要求店主骆女士帮他临时看一下。对此要求,骆女士提醒
法庭上,黄先生认为双方已就0.8元保管费达成一致。而店主骆女士称自己忙于照顾小店,不可能替别人看管车辆,当时既没答应,也没收那8毛钱,是黄先生自己将钱放在柜台上,故不同意黄先生的诉请。法院认为,骆女士并未出具收取钱款的书面凭证,黄先生也并未将保管物的钥匙或行驶证等交付骆女士,黄先生停放车辆的场所也非骆女士专属,双方间口头保管合同并不成立,据此判决黄先生败诉。 敏谂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