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耽耽开车忽收万元赔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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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24 浙江在线 | |||||||||
邬女士最近被一桩突如其来的“案子”搅得不得安宁,前几天她因为“车祸”成了被告,搞了半天才知道是有人用她已挂失的身份证办了行驶证,使她莫名其妙成了被告。 8月26日上午8点,邬女士接到了江干区人民法院的电话,说她的车子出了车祸,是三车追尾事故,当场没有处理好,现在对方起诉她了,让她去法院拿传票。“我有些茫然,我是有车子但我从来没出过车祸啊。”
当天下午,邬女士去了法院,才晓得出事的车子是一辆车号为“浙A·72227”的五十铃面包车,司机当时撞了前面两辆车后逃逸。法院工作人员给她两张赔偿单据,一张要赔9000多元,另一张3000多元。 邬女士当即向法院申辩。但法院通过车管所查到肇事车是用她的身份证办理行驶证的,所以只好找她。这么一提醒,邬女士想起自己的身份证是去年8月份遗失的,但已到公安局登记挂失了。“怎么还会出这种问题?” 邬女士想想有些怕,就通过律师去查了一下,结果更让她吓一跳的是,旧车交易市场里另外还有两辆“属她名下”的车子! 平空落下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邬女士说起来是有点冤。“好端端地要上法庭受审,心里当然不是个味。”这几天邬女士一直忙上忙下地在为出庭的事忙活,平静的生活平添风浪。 虽然受邬女士委托的徐律师表示胜算的把握还是很大的,但她也不无担忧,毕竟能证明肇事车子不是邬女士所有的直接证据太少了,“而且这些车子的代办机构又不愿意跟我们合作。其实直接肇事者是他们,他们在工作中没有认真核对身份证等信息。”如今,只有公安局可以证明邬女士曾经办过遗失声明的间接证据,案子的难度还是存在的。 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的严警官告诉记者:“登报只是做一个遗失声明,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身份证挂失后,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并不等于原有的身份证就作废了。对此,邬女士想不通。 所以公安局提醒说,不要随意抵押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也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他人;对于要核对身份证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如通讯、中介、租赁等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责任心,对前来办理业务人员的身份证进行严格的核对和检验,以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实习生 张道生 本报记者 张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