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要求严惩“禽兽”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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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0:08 现代快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就多起教师强奸学生的恶性犯罪事件发出通报,强调“禽兽教师”虽属教师队伍中的极少数败类,但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各地对这类犯罪事件一定要从速处理,严厉打击罪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部门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的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猥亵儿童的,依照强制猥亵
3部门强调,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教师资格制度,造成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被录用对学生进行性犯罪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教师,要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消除教师性犯罪现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部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对学校工作、校园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建立学校性犯罪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家长、社区对学校的监督制度,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切实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和师生安全。3部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全社会特别是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学校要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的内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性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使师德建设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