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每日开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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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0:56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今日主评人:张民安教授 专家档案:张民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师从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先生。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张民安教授认为,法院的判决依据有二:一方面,法院审判的案件发生在2003年7月份,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而只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1年司法解释)。根据2001年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因此,法院作出的原告不能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判决是客观公正的。另一方面,2003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施行之前,绝大多数侵权法学者均认为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后就不得主张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否则,赔偿将被重复计算,原告就会获得不当利益。 新报记者王京涛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