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 福建首例疑犯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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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1:0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对福建省首例非法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的被告人黄水港提起公诉。非法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修改后的《刑法》新增订的罪名。 2004年1月至3月12日间,被告人黄水港(其父黄泽国)雇用未满16周岁的女童工洪得花等三人(均为1989年出生),在其为主经营的黄泽国私人冥纸作坊内打工。今年3月12日晚,被告人的雇工张胜佳在作坊内加班时,因蚊子叮咬而点燃蚊香驱蚊。随后,张胜佳未熄灭
同时,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张胜佳一并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