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汽不找零是“霸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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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2:05 汉网 | |||||||||
乘公汽“自备零钱”、“多投币不找零”的规矩实行以来,一直颇受争议。自武汉公汽实行1.2元的票价后,争议更为突 出激烈。普通市民对这个由公交单方作出并实行的规矩“一肚子意见”,却“又无可奈何”。有法律界人士及市民质疑———
引子 乘客:师傅,我只有10块钱整的。司机:等后面的人上再要吧。乘客:可我只坐两站,麻烦找开吧。 司机:没看见吗?驾驶员不得参与找币。 乘客:什么破规矩! 这是29日上午,记者在中山公园车站乘522公汽时听到的一段对话。 这名乘客很不走运,在古琴台下车前,上车的乘客都是“刷卡”。没有办法,他花10块钱坐了两站。 类似情形可能经常出现在武汉街头。从本报法律热线受理的投诉和咨询来看,不少乘客也遭遇过类似尴尬。他们质疑:“多投币不找零”是一种“霸王合同”。 焦点 外埠已将其列为“霸王合同” 众多致电本报法律热线咨询的市民中,陈先生的观点很有代表性。 他说:去商场购物,如某商场要顾客自备零钱,顾客就可以不接受,换一家。但公汽不一样,乘客花钱享受的是载客服务,对双方来说应是平等的。面对公汽“不找零”的做法,乘客只能屈服,被动接受,因为不能不坐。 据了解,郑州公交公司单方提出并付诸实行的“不找零”做法,日前被河南省工商局和消协认定为“霸王合同”,颇受关注。 说法 “不找零”为“防腐” 武汉公交集团某部门负责人介绍,不准司机参与找币,一是防止司机中饱私囊,二也有利于安全驾驶。正是考虑到“不找零”带来的问题,一直在大力推广公交IC卡,这是缓解矛盾的一个办法。 态度 消协表示“不好界定” 武汉公交是否有“霸王合同”之嫌?采访中,各部门对此都出言谨慎,没有给予肯定答复。 省消协投诉部郭兴志告诉记者,“不找零”这是一种行业惯例,是否霸王合同“不好界定”。 武汉市消协法规处、武汉市合同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均认为,“不找零”起到告示作用,是一种公开、透明的收费方式。一定程度上说,是公交与乘客之间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中的格式条款。 声音 “霸王合同”是“无效条款”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陆瓯律师认为:公交单方规定“自备零钱”、“不找零”,是典型的“霸王合同”。 陆瓯说,乘客上车后,就与公汽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不找零”其实就是公交单方开出的“格式条款”,强加于乘客,由不得商量。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采写/记者朱滨(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