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合肥市交通系统三“蛀虫”涉嫌受贿今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9:3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合肥市公路局原副局长、公路施工工程处负责人刘荣、王士敏、丁增信涉嫌受贿一案,今天上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0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8月,运输个体户陈某(另案处理)获悉合铜公路即将开工,遂找到当时任合肥市公路局副局长的刘荣,希望帮忙找些事做。9月,刘荣兼任合铜公路合三段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陈某邀请刘及当时任合肥市公路施工工程处处长的王士敏吃饭。席间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玉兰油欧莱雅等6折起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刘荣提议“合伙”干工程赚钱,由其与王士敏负责安排土方工程,让陈某出面承接。陈、王表示赞同。不久,当时任合肥市公路施工工程处副处长的被告人丁增信(1993年改任处长)也加入其中。

  1992年10月至于1995年10月,在王士敏、丁增信的直接安排下,陈某以“安徽省东方路桥公司”名义,先后承接了合铜公路合肥段的..5公里路基土方,“312”国道大龙段12标段的900米路基、路面,13标段的部分路基土方,以及蜀山收费站路面拓宽工程。上述工程总造价为830余万元。施工期间,刘荣、王士敏、丁增信分别收到陈某送给的数目不等的钱款。

  1996年5月,在合肥市芜湖路“不夜城”酒店,刘荣、王士敏、丁增信,听取了陈某对承接工程的结算。刘荣决定结束“合伙”,将100余万元的利润4人均分,刘、王、丁3人各得25万元。截至2000年初,刘荣、王士敏、丁增信在未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各自收受了陈某多次给予的现金,累计25万元。2003年10月13日,丁增信退还陈某20万元。

  1992年至1995年,王士敏在担任合肥市公路施工工程处处长、“312”国道大龙段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先后4次收受合肥市东市区武福砂石经营部负责人姚某送给的现金,共17000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刘荣、王士敏、丁增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以“合伙”为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他人钱款2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荣辩称,他没有收受陈某的钱款。

  截至发稿时止,庭审仍在进行中。(孙永祥本报记者计??)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